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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剩二成不到功力的火鸦王,很快就被火鸦王于翻了。
过不多时,噬金鼠王就拖着火鸦王的尸体,钻了出来。那火鸦王全身被噬金鼠王啃的面目全非。
江尘顺手将火鸦王的晶核也取了,将朱鳞火蜥的晶核也收了。
一枚元境灵兽的晶核,那绝对是价值连城的。
而火鸦王的晶核,灵品巅峰,自然也是珍贵无比。
这晶核,噬金鼠王不敢贪图。它知道江尘要的东西,绝对不能贪,否则,它噬金鼠一族会因小失大。
接下来,噬金鼠一族,迎来了一场盛筵。
现场那么多火鸦的血肉,还有朱鳞火蜥的血肉,足够让噬金鼠一族美餐一顿了。
单单是朱鳞火蜥,那个头就吓人。
还有火鸦,数千头之多,每一头都有一个人那么大。
一顿美餐,足足持续了两个时辰,噬金鼠一族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不过这一顿美餐,显然是收获巨大。
噬金鼠王舔了舔猩红的舌头,打了个饱嗝。这一次,它作为鼠王,吃了最多,吃的也是朱鳞火蜥身上最好,最补的血肉。
血肉啃光了,江尘将朱鳞火蜥的鳞甲收了下来。这朱鳞火蜥个头如此之大,这鳞甲,足可给一二百人做成制式铠甲。
当然,这般奢侈的事,江尘是不会去做的。这朱鳞火蜥的鳞甲,用来给别人做铠甲,绝对是浪费。
朱鳞火蜥的鳞甲取了,剩下的骨架,骨头,江尘也没放过。
这骨头坚硬,除了噬金鼠王能啃一部分之外,其他的噬金鼠修为低,甚至啃都啃不动。
连噬金鼠这最擅长啃食的族群,都无法啃动这骨头,可见这朱鳞火蜥的骨头有多么难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