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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铃不容她反抗,左手扶在她腰后,时刻纠正她的姿势,右手握住她的手,控制她持笔,一笔一划教她写,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念。
“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财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其用战也胜久则钝兵挫锐攻城则力屈久暴师则国用不足……”
这一章终于写完,金铃落笔一顿,道:“你来。”
银锁却道:“少主,这些说的都是什么意思?”
金铃却沉默了一会儿,道:“我师父道‘书读百遍,而意自现’。等你写了一百遍,我便一个字一个字说给你听。”
写字一百遍,于一般启蒙小童来说,是很枯燥的。孩童大多爱玩爱闹,不喜静下来读书。但于银锁来说却是新鲜得很,她自觉已过了十四五年四处乱窜的日子,坐下来读书这种生活却从未经历过。因此叫她老老实实抄书写字,她倒还十分愿意。
金铃的声音清泠泠,当初银锁见到她时,就很爱听她说话,听了此言便心道:少主不想说话,我偏要骗她多说几百字几千字。因此手上加力,运笔如飞。就等着写满一百遍,让金铃兑现自己的话。
金铃右手不握她的手,左手却还搭在她后腰上,见她渐渐鬼画符起来,便捏了一下她的腰,道:“写那么快做什么?你初初习字,如不字字计较,打好基础,日后写字便有肉无骨,算不得上乘。这道理与我日日让你劈柴挑水是一般的。”
银锁悄悄做了个鬼脸,才好好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