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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算了吧,陈太忠听这二位吵架吵半天了,那个又高又壮的城里人,要那个瘦小的民工帮他把十台稳压电源搬到街口,民工开价六十,那位不干,只肯出二十。
两人争了足有半个小时,有这时间,二十台电源也搬过去了,那高壮的城里人却是没打算自己动手搬,“靠,要不是我腰肌有些劳损,就自个儿搬了。”
那民工却是双眼望天,一分钱不降,“那你找别人吧,我就不信你还能再找出个搬工来,就是六十了,现在是市场经济,年根儿了我不回家,我容易嘛我?”
去他妈的吧,哥们儿我自己搬算了,陈太忠一咬牙一跺脚,身子一侧,就待大锅上肩。
“呦,这不是陈太忠么,你干什么呢?”一辆小车在他面前戛然而止,桑塔纳2000,起码得十八万,一个油光发亮的脑袋钻了出来,手上还拿着一个黑乎乎的家伙。
仔细看看,陈太忠擦认出,是自己的初中同学邓超,这厮手上拿着一个人称“大哥大”的巨型手机,脸上是一副志得意满的神情。
“哈,太忠,好久不见了,最近在忙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