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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的那天夜里,他足足在安静的长街上等了三小时四十二分三十七秒,终于等到了这肥女人牌瘾过足,于是便从身后偷偷掩至,举起手中的砖头,骤然发力,对准后脑勺狠狠的砸了下去!
……………..
啪!
血水四溅!
“方林你这小兔崽子怎么做事的!做墩子(即饭店中专管切菜,切肉的,配菜的)半年了,却还是连骨头都剁不来!”
这破响锣的声音一起,整个“奇香味”的厨房里的人,都不需要听内容,便都知道万强又在拿着新来的那小伙子出气了。说来也有些希奇,半年前来应聘的时候,这叫做方林的小伙子手法确实生疏,叫他露两手,弄了半天,切出来的肉片只能用块来形容,而肉丝……则少说也有蜡烛粗细,最后哭笑不得的厨师长让他去削萝卜皮,萝卜倒是削好了,只是二斤重的萝卜整整被他削剩下了二两。
然而*,精明的老板在外间听服务员将此事当成笑话说起以后,却赶到了厨房里,望了望眼前木呐平静的少年,直截了当的把他拖到案板前,丢了一把厚背菜刀上去,不耐烦的道:
“你能不能吃苦?”
方林从旁边默默的取下了一条围裙围上,瘦弱的身体被宽大的围裙一裹,更加显得瘦骨伶仃,他接着才简明扼要的道:
“能。”
老板挽起袖子,翘着嘴上叼着的云烟,从旁边的冷柜中乒乒乓乓拖出来整整十来片猪肋排,加起来怕不有百十斤重,喘着气道:
“你要是能今天把这些排骨给我剁好,就留下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