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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完白族,沃突让人装上东西,带着牛羊和俘虏们,回去族中。这些杂事,向来都是那日松做的。比起杀伐果决的沃突,那日松是个更敏感的人,每一次他们吞并一个部族,那日松总会沉默,在他们回去的路上,那日松坐在马上拉起他的那把二弦琴。
沃突和那日松的母亲,当初也是被乌图部族抢回去的女人,乌图部族,也是在无数岁月里由无数个小部族组成的。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如果不强大,等待着他们的就是家园被毁,心爱的女人被夺走。不抢就会灭亡,不杀别人就会被杀。
这是个美丽又残酷的地方,孕育着冷酷又温柔的战士。
沃突在那日松的琴声中放声歌唱,勇士们击掌相和,连受伤的战士也会参与。这歌并不是歌颂胜利,而是述说亲人爱人与家园的歌曲。经历了战争的人,会格外想念家。
路过一个湖边的时候他们暂时停了下来。沃突走进湖里去,洗掉了身上的血渍。其他的乌图部族勇士,也早就各自清洗起来了。从前他们就是这样,但那时候沃突不明白这些人怎么这么麻烦,他是从来不会费这个事的,反正带着一身血回去部落也没什么,但现在他明白了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回到部族,已经过去了四天。
沃突远远看见了一个人站在坡上,风吹拂着她蓝色的裙摆。他一眼就看出来,那是他的妻子。
“诶!沃突!你突然一个人冲那么快干什么!”
“看那边,好像有个人影,是公主吧。”
“嗨,难怪了。”
沃突将马停在殷如许身边,将她抱上马,埋头在她脖子上蹭了两下,笑着低声喊她,“絮絮。”
在敌人面前闪着冷光的绿眼睛,此时便成了阳光下的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