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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此时已经是上午九点过,车窗外面的那个世界却阴沉沉的仿佛黑夜,迎面而来的车头灯依然刺眼。密集的雨点打在车窗玻璃上发出连绵不绝的噼啪声,雨刷器停一会儿就要启动清理前窗多到影响驾驶员视线的水迹。
“这就是为什么我讨厌这个国家的原因。”埃文·多格蒂一边开车,一边对坐在副驾驶席的托尼·唐恩说。
“什么?”唐恩不明白。
“炸鱼、薯条、茶、鬼天气和烂食物的英国。”埃文嘿嘿地笑着,口气中充满了不屑,“冬天的英国就好像是从滚筒洗衣机里面提出来的羊毛衫,没有甩干的那种。”
当上车的时候发现为他开车的竟然就是主席先生的儿子埃文·多格蒂,唐恩还有些受宠若惊。不过这一路上的接触让他明白了这个中年男人其实和自己一样,也许他在美国也有自己的产业,但并不多么可怕,也会偶尔开开无伤大雅的玩笑。比如刚才这个玩笑。
唐恩哈哈大笑起来,他觉得这比喻很形象也很有趣。
“多格蒂先生……”
“叫我埃文就好了。我父亲不在这里。”
“呃,埃文……我觉得你很有趣。”唐恩说。
埃文很美国式的耸耸肩,“我和那些古板守旧的英国人可不一样。”
“你不是英国人吗?”
“不不,我是美国人。你要看我的护照吗?”埃文说话一口美国腔英语。唐恩分辨不出来,因为有着中国教育背影的他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才是所谓的“伦敦腔英语”。“不过我和那些土生土长的美国佬可不一样,最起码我分的出‘football’(在英国意为足球,在美国意为橄榄球)和‘soccer’(在英国意为橄榄球,在美国意为足球)。我六岁就离开诺丁汉去了休斯敦,我的姑姑在那儿,我喜欢休斯敦的阳光沙滩。”唐恩第一次知道埃文·多格蒂原来如此善谈,几乎一张嘴就停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