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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伍德这里碰了两次壁的唐宁不信邪,年轻人的好胜心被激了起来。他就不信自己今天要在这个人身上栽第三次跟头。
又是一次边路突破,唐宁决定不玩什么人球分过,也不做花哨动作,就靠他的速度生吃这个对手。上一次失败,他把原因归咎于分球的时候力量太小,足球速度太慢,所以对方刚刚转身过来,正好卡住位置。
这一次……我不会再出现失误了!
“唐宁带球突破,他速度很快!真是令人赞叹……”格雷沉醉于这个年轻人的表演,几乎忽略了另外一个年轻人。
对方打算带球从自己身边突破,伍德自然不会放他过去,他也转身跟上。
也许这场比赛唐宁最后悔的事情就是没有研究过他的对手——乔治.伍德。不过没关系,这场比赛之后他就熟悉了,以后他就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了:再见到这个沉默不语的混血儿,一定换个边突破。
唐宁把速度一提再提,他状态很好,足球趟在脚下,距离合适,感觉仿佛在飞……这是他最喜欢的踢球方式。当我状态正佳的时候,我就是球场上唯一的主人,我振翅翱翔,没有人能够阻拦我,没有!
突然眼角余光中出现了一道残影……压迫感汹涌而来!
这是谁?那个笨蛋汤普森?这么快我已经突破到森林队的禁区附近了吗?33号看来已经被我甩远了,那个不中用的家伙!
场边的麦克拉伦却突然高声叫道:“混蛋!传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