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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死的小娼妇,我的手呦!疼死老娘了!”
“整天混在男人堆里,劲大着呢!”
“……”
门内,狗蛋浑身狼狈,发髻被蹭歪了,最外层的套衫也被扯坏了袖子,甚至连脚上的鞋都被踩掉了一只。
他脸上的落寞不比身上少,大约是觉得办砸了方立安交代的事,陷入一种“我真没用”的自我唾弃。
方立安也没想过会出这样的纰漏,自从狗蛋年满十岁,她就有意无意地让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培养他的家庭责任感。
今天这事,确实是他的疏忽,但事已至此,如何解决眼下的困境比追究责任更为重要。
各朝各代都不乏女扮男装之人,每一次都伴随着各种香艳事迹流传于市井。
但这一次,方立安估摸着没戏,原因无二,她长得太像糙汉子,无法给任何男人任何遐想。总而言之,香艳不起来。
即便如此,方立安还是生出了搬家的心思,不单纯是因为不想被人当猴看,还因为她想继续逍遥自在。
抄书也好,卖烧饼也好,她不想被流言蜚语束缚,虽然流言蜚语根本束缚不了她,但有那个条件,谁愿意生活在麻烦堆里?
第354章
方立安带着狗蛋在府城呆了六年。
六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如果说有什么难忘的回忆,大约就是刚住下的那两年,那时候为了合理谋生,也为了多攒点钱,方立安没日没夜地做烧饼拿去卖。
冬天还好,黄橙橙的炉火明亮温暖,春秋只能算将就,至于夏天……那滋味跟把人架在火上烤也没什么区别。
闷热的天气里,便是坐着不动都要流一身汗,更何况一刻不停地围着火炉打转。手臂要伸到火炉里,将烧饼贴到火炉内壁上,等火候到了,再用火钳取出来。三伏天前后,那汗都是论斤淌的,整的人差点脱水。
也就是这段时间,让方立安的皮肤变得粗糙不已,眉眼间,属于女儿家的精致越来越少。
纵是后面烧饼做的少了,天天窝在家里抄书,也没有恢复成当初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