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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居然还记得。”魏之远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瞳孔中似乎有两盏小小的灯火,灼灼地跳跃着,“你还记得什么?”
“我记得的事多了,你小时候不愿意上学,在学校门口跟我跳脚叫唤,还咬了我一口,结果崩掉了自己一颗牙,以为自己快死了,写成了人生中第一部大作。”魏谦慢悠悠地说,“还有小宝,你们俩那会就跟一对斗鸡一样,从早打到晚,也不知道都是为什么。”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反正我是为了哄你高兴。”
魏谦:“胡说,你们俩打架我有什么好高兴的?”
魏之远俯身伸手碰了一下他的嘴角:“那谁知道?反正你现在都还在笑。”
魏谦尴尬地敛起不由自主上翘的嘴角,随后他想了想,抱怨说:“不过没几年,后来你长大了,就不怎么跟我亲了。”
魏之远意味深长地看着他。
魏谦莫名其妙地问:“看什么看?”
“不是不跟你亲,是已经不敢和你亲了。”魏之远说着,从裤兜里摸出了他的钱夹——他的钱夹长期在裤兜里塞着,被各种材质坚硬的牛仔裤磨损得很快,至今已经换了七八个,但翻开以后,相片夹里的相片永远是同一张。
那张照片旧得已经不成样子,边角都已经磨烂了,被人用胶带重新粘了一圈,上面是个平头板寸、但眉清目秀的少年人,少年穿着校服,站在镜头前,背着手,立正一样站得笔直,好像一根僵硬的棒槌,脸上一点笑意也没有,绷得紧紧的,眼神有些阴郁,似乎是对整个世界都怀有深深的敌意。
“这傻小子是谁?怎么跟个少年犯似的。”魏谦开始没能反应过来,随后他眯着眼打量了好半天,终于费力地认出了那有将近二十年前的自己,顿时整个人都斯巴达了,“这么二的照片,你到底从哪找来的?魏小远,你也太有眼光了,就不能挑张好的吗?你整天随身带着这个……这个脸上明晃晃地写着‘我是傻逼’四个大字的货,不怕别人看见笑话吗?”
魏之远:“还给我,不许侮辱我的梦中情人。”
“不给,没收了,我要毁尸灭迹。”魏谦回手把旧照片塞到了枕头底下,不让自己的黑历史继续招摇过市。
魏之远无奈地看着他。
“行啦,大不了我赔你一个。”魏谦想了想,想起自己压根不怎么照相,他伸手从魏之远裤兜里摸出了手机,调出了他最近刚开始玩的照相功能。
拍一个什么样的呢?
魏谦想了想,在病床上挣扎着想起来。
“你干什么?别乱动,”魏之远立刻按住他,“小心把点滴的针管碰歪了。”
魏谦微微侧过头,接着魏之远的动作,插着点滴的手轻轻地移动了一点距离,看起来就像是捧起了魏之远那只来按住他的手一样,嘴唇在魏之远的手背上轻轻地碰了一下。
“喀嚓”一声。
魏之远的手触电一样地抖了一下。
片刻后,魏之远呆呆地看着自己的手机屏幕,男人的侧脸带着大病中特有的苍白,显得低垂的眉目愈黑、愈浓重,他像是在熹微晨光中捧起了一朵沾着露水的花,因其娇嫩脆弱与烁烁动人而越发怜惜,一触即放地亲吻一下,而后将其稳稳当当地安放回枝头……嘴角还带着一点似有若无的、无奈的笑意。
他无数次地把对他穷追不舍的命运踩在脚下,乃至于“命运”这个贱东西现在都似乎不大敢来招惹他了。他所向披靡,然而单单败在了这朵“花”摇曳的暗香中。
魏之远觉得自己这条孤独而无悔的路,终于走到了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