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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乎能幻想出来,我身边是一排一排的干尸,很可能穿着甲胄,身上全是灰尘。
我暂时放弃了和胖子汇合的想法,这一刻我对光的渴望到达了极限。我站起来,全身发麻,后脊背的汗毛和冷汗一阵一阵,我深呼吸压了下去。想想自己这十年做过的事情,慢慢的,四周的压力,变的不算什么。
我站了起来,感觉着手指钥匙的转动,再次开始往前走。
一片漆黑,如果十年里让我坚持下来的信念,这信念现在就是指尖的一丝引导,比起十年无法触摸到任何东西,这一点点牵引,已经实在很多。
光,我必须有光。
我身上还有潜水服,有坏掉的氧气灯,一把铜钥匙,一块铁狗牌。用铁狗牌摩擦地面,只要速度够快,就会产生火花。但这些火花未必温度够高,我也没有取火的火绒。
耐心,我告诫自己,边上的陪葬干尸,属于游牧民族,尸体上很有可能会带有火镰等陪葬用具,据我所知,大部分游牧民族的腰带上都会镶嵌有火镰燧石。
如果我再往前走,有可能会摸到木质的东西,我有铜丝,只要有木料,我可以扯开我脖子上挂着狗牌的绳子,绳子的端口会有棉毛绒做引火的火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