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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九云看着她摊开的掌心,上面的纹路清晰而且深刻,这样的人性格倔强,不轻易听人言。这只手曾经也是柔若无骨,纤白娇嫩,被万千人捧在掌心呵护。到如今上面有了大大的厚茧,甚至一只指甲断了也被放着不管。
他这一生牵过许多女人的手,有纤细的,也有丰满的;有矜持的,也有奔放的。风流一笑便可轻轻放开,无牵无挂。诚然她们都是无比美丽,可是那些曾经耀眼的美丽,与这双经历过风霜的手比起来,仿佛都黯淡了颜色。
做公子齐时,爱上她鲜艳灵动的颜色,像是于灰色凡尘间忽然遇到知音,万千人在她之前,万千人于她后,独独她的东风桃花打动了他,万分贴切,千分符合。或许在世间她并不是最好,但在他心底,再也没有比她好的了。
他曾想,她会是开在清池中的一朵娇莲,会是被人宠溺地养在心底的一只鱼儿,会是画廊下、雪月中,一段妩媚绕梁的琴声。
直到她陨落在人世的沙漠海里,却倔强地开出荆棘花来。
傅九云紧紧握住这只手,失而复得似的。心底有个声音问他:会放开吗?
“……绝不。”他回答出声,将她一把拉过来,甚至有些粗鲁的揉进怀里,“覃川,你休想。”
“那是我的东西!”索要不成,覃川恼了,在他怀里扭来扭去,试图去抢自己的牛皮荷包。
傅九云咳了一声,一根手指勾住她脖子上的胸衣系带,露出个不怀好意的笑:“几日不见,川儿还是这么热情如火,这便要献身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