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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叼羊大赛之前,鬼才知道月氏是干什么的。可是此刻形势已完全变了,草原上最小的月氏部落赢了叼羊大赛的消息,早已传遍克孜尔内外。他们不仅打败了右王,就连美丽聪慧的金刀大可汗也被他们抢走,风头之劲,一时无双。而大可汗主动邀请该族的哑巴勇士参加王庭盛宴的消息,更是传的沸沸扬扬,人所共知。
看见胡不归手中的土犀旗帜,那是强者的象征,守卫的脸色立即变了,单手抚胸,恭敬道:“向草原最勇猛的勇士们致敬,请各位入城!”
被突厥人崇拜的滋味的确与众不同,胡不归听得心花怒放,放手一挥,大笑道:“勇士们,跟我走!”
“吼——”他身后的勇士们爆出一声惊天大吼,沿着缓缓打开的城门,齐刷刷纵马而去。手中的弯刀同时划出一道银色光亮,仿佛突然降临的闪电,明亮耀眼,冷厉无双。突厥守卫看的心寒不止,果然不愧为草原最厉害的勇士,那气势比起右王部族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才刚刚踏入城门,便听见阵阵的欢呼扑面而来,抬头望去,前面宽广的大街上密密麻麻,到处都是高举的火把,到处都是拥挤的人群。前期入城的勇士们,面罩还没揭下就已被团团围住,突厥人提着马奶子酒,在街上点起篝火,围绕着他们载歌载舞,不管是认识还是不认识的突厥人,统统都加入进来,四处欢声笑语、歌声飞扬。
城墙上值守的突厥士兵,也兴高采烈的转过身来,跟随着人群一起唱和,那松松垮垮的模样,哪像是驻守京畿的近卫军?话又说回来,胡人本就不是以纪律见长,凶猛彪悍、战力强劲才是他们的可怕之处。
街道两旁,人们团团挤在一起,争相围观、欢乐歌舞,真个像过节一般热闹。
初次见识这样的场景,吃惊自不用提,林晚荣对胡不归打了个眼色,又朝身后的城楼呶呶嘴,老胡心领神会的一挥手,他身后的三十余名兄弟连带着高酋,便三三两两的没入了人群中。唯留下十余人继续跟随。
胡人王庭的构造,比想像中还要简单直接,脚下的石头垒砌的长街,能并排行走六匹突厥大马,这就是克孜尔唯一像样的街道了。
街道两边也学大华的样子,聚集的满是店铺,只是突厥人的建筑水平差劲之极,他们根本没有堆砖建墙、上瓦和泥的概念,几间破木板搭建起来,歪歪斜斜的,就算是一间店面了。更多的商户,则是直接在街两边搭帐篷,既可以住家,又可以经商,方便之极。整个克孜尔根本就看不见几座砖墙,遍地都是简陋的木房和白色的帐篷,人和马混居,杂乱不堪,连大华的一座乡镇街市都不如。
胡不归行在林晚荣身边,撇撇嘴,不屑道:“就这破烂样子,也敢号称都城?连我们济宁的乡衙都不如!胡人吹牛也吹得太大了些!”
林晚荣笑着摇头:“不能这样比!突厥人最开始是游牧,后来发展到群居,直到这些年来才开始学大华建城定居,这中间经过了几代的艰苦努力,但要他们一夜之间就达到大华那样的建筑和居住水平,要求未免太高了些。就现在这样子,已经很不简单了!”
“月氏部落!”街上传来一声惊叫,也不知是哪个突厥人认出了胡不归手中扛着的大旗。
这一声呼喊可不得了,大街上顿时沸腾了,无数的突厥人涌了过来,将林晚荣和他身后十余骑士围在其中,争相一睹他们的风采。四处都是叽里呱啦的胡语呼喊,少女们奋力的挥舞着小拳头,小脸涨得通红,清脆的嗓音夹杂其中,听得甚是悦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