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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上八品。
兵器:惊血剑,金纂提颅枪。
坐骑:八百里。
忠诚度:百分之百。
评价:一个本意驰骋天下,恢复河山的帅才,却最终被历史定位为“南宋著名爱过词人。”
侠骨柔情,双手沾满鲜血,心底装有河山,胸间郁积豪气。
看着眼前辛弃疾的信息,叶君剑眉微微一挑,总感觉他的实力,小辅助给定位的有点低了。
辛弃疾可是大宋第一古惑仔,文武双全,猛的不要不要的。
俗话说人不狠,站不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古惑仔,首先要狠,要敢杀敢打。还有就是要讲义气,这就是所谓哦盗亦有道。
他二十郎当岁,他就敢带着50人,杀入敌营掳走敌军将领张安国,真可谓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
只是怀才不遇,男儿到死心如铁,他就是辛弃疾。
他以阳刚之气,让南宋苍白的历史面孔多了点血色。
有着敢在千军万马中纵横驰骋,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豪气魄力。
直到临终之际,口中尚且呼着,杀贼,杀贼。
他的诗词就更不用多说了,任何一首诗词拿出来,都让人热血沸腾,豪气干云。
辛弃疾都来了。
那陷阵营还会远吗?
这时。
一名锦衣卫上前,拜道:“王爷,队伍末端突然出现一队黑甲兵,人数不足千人。”
黑甲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