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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隆身为皇帝,治国行不行先放一边,从小耳濡目染,对于艺术是行家,听了后更是露出动容。
因为这个胡琴的音色之好,实在是闻所未闻,具体的他甚至说不出来怎么好,反正就是好。
绝世好胡,当之无愧。
“确实完美。”
黄尚四平八稳地走过来,看向红后手中云雀所化的胡琴,也不禁微微点头。
【公司】之前的变化,是有神兵的蓝本,英雄剑就变成英雄剑,火麟剑就变成火麟剑,现在这把绝世好胡,则是真的自己设计。
经过无数数据,分析归纳总结,设计出的完美胡琴。
“嗡!”
而当他接近,距离绝世好胡不多不少,正好半步,这把胡琴突然震动起来。
那是一种久旱逢甘霖的兴奋,和不轻易屈服的战意。
兴奋的是,终于有配得上它的主人。
不屈的是,但作为绝世好家庭的一员,它不会直接认主,必须要经过一番龙争虎斗,才能扑入新主人的怀里。
太容易得到的,都不会珍惜。
相反付出了无数心血,哪怕代价远远凌驾于目标的价值之上,许多人也甘之如饴。
同样道理,红后要让云雀所化身的二胡,取代无名自制的五把二胡,小六想要上位,自然不能单纯的附赠,而要让无名通过一番争夺,将这把绝世好胡给夺下来。
所以这一刻,红后抚摸着二胡,突然尖叫道:“不!胡!你不要被他的英雄气概所蒙蔽!他还没有证明,他会是一个好主人,可以用你平复苍生大劫,将和平与安宁带给世间!”
这话没头没尾,但所有人都听懂了。
那英雄气概所指的,正是这位黑衣少年。
黄尚则鸡皮疙瘩。
这个世界的称呼虽然够奇怪,什么“风”、“云”、“梦”,喜欢用一个字称呼人名,但把断浪称为“浪”已经够了,这个“胡”就实在过分。
偏偏凤舞和文隆很吃这一套,一听红后提到的苍生大劫,马上联想到天剑传说,拼命给黄尚使眼色。
黄尚沉默了片刻,取出了原配。
他自制的第一把胡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