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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首歌万帆只是象征性地唱了一遍,又不是开演唱会没必要和自己的嗓子过不去,能把旋律表达出来就行了。
“满意满意,非常的满意,我对那首飘向北方尤其感兴趣,尤其那段说唱非常的有意思,你再说一遍我听听。”
说唱这玩意在九十年代别说在华国还没流行起来,就是在它的发源地米国也是争议不断,它萌芽于五十年代,成形与七十年代,蓬**来则是千禧年以后的事情了。
在九十年代的华国摇滚歌坛,第一代说唱歌手均来自港台,分别是乡港的软硬天师和绿岛的猪头皮。
那个在乌龙院里爱吃烤地瓜的葛姓演员出道的时候竟然是个说唱歌手,这一点连万帆都感到非常的诧异。
至于绿岛那位身上全是毒的歌手万帆没多少了解。
严格来说万帆是非常瞧不起这种音乐的,不是他有种族歧视倾向,从黑人贫民区发展出来的东西,你就从环境看它能高级到哪里去?
根不正怎么发展也是歪瓜裂枣。
但是飘向北方这首歌确实是上一世他比较喜欢的歌曲,声明一点他喜欢的是这首歌的旋律,至于歌词他并不喜欢,否则他也不会改动了大部分的歌词。
有人说他在老家欠了一堆钱,需要避避风头;
有人说他练就了一身武艺却没机会崭露。
有人失去了自我,手足无措四处漂流;
有人为了梦想为了三餐为养家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