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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饭,项央来不及试试自己的捕快服,抽出放在托盘底部的捕快腰牌,拉着傅大春便出了门,直往县城周富贵的大宅。
路上,项央边走边看了下腰牌,精铜制造,正面是安远,后面是一个捕字,在捕字下方,还有两个刻的深深的项央,能证明项央如今已经不是普通的平民,而是吃皇家饭,为府衙做事的年轻捕快。
摆弄一阵,项央将腰牌收进怀里,看着身侧傅大春一脸的兴奋,笑道,“对了,今天你没事情做吗?万一周老爷要留我吃个午饭什么的,你可别半路跑了,享不到口福。”
傅大春倒没在意项央的吹牛皮,苦着脸摇头,“你可别提了,咱们这个活说得好听叫衙役帮闲,说不好听就是个跑腿的。
以前你在,我还能轻松一点,现在你高升做了捕快,就剩我一个人,我可受不了这个罪,家里的老爷子也不想让我干下去,正好借着这个机会回家学学烧鸡的手艺,将来继承酒馆。”
衙役帮闲,说起来像那么回事,实际上就是各个衙役捕快或者小吏们的后辈子侄到县衙帮忙跑腿,赚赚辛苦费,顺道混个脸熟,将来也好到衙门做事。
偌大衙门,当然不可能只有两个帮闲,只是傅大春只和项央亲近,和其他人关系一般,没了项央,等于没了玩伴,更可能受到其他人的欺负排挤,这才动了不干的心思。
“不干也好,你家酒馆生意这么红火,何苦吃那个苦,遭那个罪呢?何况我现在也是捕快,今后要是有人到你家捣乱,我自会帮你出面,你就安安心心的做你的酒馆少东家,享福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