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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公公的嘴比马车都快。
次日便跟皇上说了相大英带他去青楼的事,说的有鼻子有眼,叫了几个姑娘,喝的是竹酒还是果酿,都抖的干净。
宣国律法规定,官员喝花酒,罚一月俸禄,再喝,申饬三日。官员夜宿青楼,官降一级,杖责五下。
去喝花酒,点姑娘,相大英不是头一次,也不是第一个,宣国里多的是银子花不完的达官贵人,春花楼里的姑娘嫩的能掐出水儿,曲儿好听,舞也好,谁都想去那儿专研专研。
平时列位大人各家专研各家的,大家都没毛,谁也不说谁是妖精,所以虽然律法申明不准去,到底大家去了之后,谁也不咬谁,便都相安无事。
常公公一个公公,没宣国的时候他就已经净了身了,宣国官场这一套他了如指掌,如今告状,是故意的啊。
毕竟他没有作案工具,他有理。
先把他自己择的干干净净。
皇帝倒没多说什么,不过是走过场罚了相大英一个月俸禄。
对官员来说,罚俸禄等于隔靴搔痒,谁也不靠这点银子过日子。
相大英倒希望皇帝斥责他两句,皇上若动了怒,他跪地认个错,这事就过去了,可皇上却轻描淡写的说:“不过是喝了一场酒,还值得到朕这里来说,常公公也是越活越回去了,以后不必提这样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