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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儿哥,太子谋反,出力最大的是你,而陛下却对你的功劳只字不提,你难道不觉得憋屈么?”相比他老子程咬金,程处亮还是要直爽一些,特别是在对待自家兄弟这一方面。
罗信则是笑了笑说:“陛下不是已经给我赏赐了么?”
这话一出,边上三人不由得愣了一下,李治抓了抓头,皱着眉头说:“有吗?我怎么不知道。”
李墨与程处亮对视一眼,都不知道罗信这葫芦里卖着的是什么药。
罗信从碗里夹起一块红烧肉,“吧唧”了几下,吃得那是满嘴油腻。“你们也不想想,出征辽东之前,我不过只是一个牧云校尉,虽然完成了陛下所命令的特殊任务,但不过也只是杀了高句丽一两个将领而已,这功劳能有多大?撑到死封个都尉,没准回来给三哥当副都尉。
”
李墨家中排行老三,而且他年纪比罗信大一些,罗信就直接称呼他为“三哥”。
其实李墨不知道的是,罗信之所以称呼他为“三哥”,是因为他现在的肤色。
以前李墨还是白白嫩嫩的小鲜肉,而为了建立一支铁军,他天天操练士兵,原本白嫩嫩的皮肤也逐渐变成棕色,跟南边的“三哥”也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