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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政之沉默半响,也说道:“算我一个吧。”
周赫煊当即说:“初期办报费用5万银元,少帅出4万,拥有60%的股份。但他只能分红,不参与报社的管理和经营。我出1万银元,拥有20%股份,担任报社社长一职。两位以劳力入股,分别拥有10%的股份。胡先生任经理兼副总编,张先生任总编辑兼副经理。由我们三人共组社评委员会,研究时事,商榷意见,决定主张,轮流执笔。最终稿件由张先生负责修正,若是大家意见不同时,投票以多数决定,三人意见各不相同时,以张先生为准。如何?”
这个安排,即是胡政之负责经营事务,张季鸾负责稿件内容,周赫煊担任名义上的社长。
胡政之和张季鸾听了大为放心,因为他们也有报道的决策权,而且最终决策权还交给了张季鸾,不怕这份报纸被张学良所控制。
少帅为什么肯答应?
当然是被周赫煊给说服了,报纸想要获得影响力,就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就算张学良以后做了啥错事,自家的报纸骂起来也没那么狠,而一旦张学良做了好事,自然是要大力宣传赞美。
比如很快张学良就要筹建中华希望教育基金会,这可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大公报》拍起马屁来都不带脸红的,到时候全国人民都知道张少帅热衷教育事业。
至于《大公报》能不能办好,周赫煊毫不担心。八字办报方针一出,绝对赢得社会赞誉,更何况他还有个大杀器。
文绣和溥仪闹离婚,必须留给《大公报》当独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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