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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i,无敌‘兔’,好东西,要是ma
kiv机皇就爽了。”林默软卧对面底铺一个戴着墨镜的年轻人看着林默摆弄着手里的单反相机,直流着口水,整间软卧车厢里就只有林默和这个年轻人。
林默至今没弄明白这被称为败家的单反如何摆弄,拿在手里对着说明书,看得一楞一楞,听到对面的年轻人羡慕的声音,想了一下,回答道:“这东西大概两万一吧!”钞票林默是没有概率的,每个月林林总总加在一起的津贴也差不多可以轻松够买上一台这个佳能的eos5dma
kii单反相机。
相机、ipad什么的都是情报组友情赞助,任务结束后都不用归还,在大戈壁执行任务,基本上被定义为一次性消耗品,还幸不幸存的下来都不知道,只不过是身份的掩护品罢了。
而且还有两三个不比机身便宜多少的镜头,似乎很复杂的样子,嗯,都是国家和人民买单,就算放狗咬人也得配个好颈圈是吧。
这东西不仅精密地不亚于电脑,还有极为精细的光学标准,偏偏金币刚刚对电子学入门,还没来得及对光学有所深入,连金币对这台昂贵的败家货也表示毫无能力,是少数它无法解析的电子数码产品。
“能不能借我瞧瞧!”对铺的年轻人看着林默完全是一副生手的模样,笨拙的摆弄着这台堪抵他几个月工资的相机,这个眼馋劲儿就不用提了。
“你会使?!”林默毫不介怀地将相机递过去,这个年轻人,个子不高,却是精瘦,皮肤虽然白晰但有些粗糙,不似皮肤细腻的南方人,就像是个出来旅游的白领小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