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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入夜,林默独自一人行进,依然是手表模样待在劫匪行囊中的金币向林默指明方向,虽然伸手不见五指,只有微弱的星光,但劫匪们所处的位置就像一支冲天的光柱一样,在林默眼中清晰毕现。
劫匪们虽然在早有准备休息地点换乘了马匹,但是却依旧人困马乏,入了夜后,在草原中扎下营来。
想必遭劫的大巴那里已经有警察赶到,但从事到警察赶到,起码需要两三个小时,再加上救治伤员和汇报,至少会拖上几个小时,要从这辽阔无比草原地找到这些已逃远的劫匪,却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深没及膝的草可以轻易掩盖住所有的马蹄痕迹,而且劫匪们随时可以换装扮作牧民,躲过天上飞机的搜索。
临时搭起的几个户外帐篷围绕起一个小营地,在小小的野外行军炉上热着一锅热汤,一柄锋锐的哈萨克鹰嘴小刀不紧不慢地向锅内削着熏肉块,不时撒下一小搓香料,热腾腾的水蒸汽带着咸香向周围飘散而去。
周围割了一大圈草,拌上豆饼喂上了马,一个络腮胡子的劫匪从马匹的背囊里拎出几支小瓶装的伏特加,丢给坐在行军炉前的人,嘻嘻哈哈的拧开盖子,你一口,我一口互相传递着,等着锅里的东西煮好,不时唱个一两句民谣,表达自己今天收获的喜悦。
性子有些等不及的一个劫匪忍不住拉开袋子,翻看着收获,不时出哈哈哈大笑。
大把的钞票,金银珠宝饰,还有值钱的东西,这伙劫匪们清点着战利品,盘算着怎么尽快脱手,换取大把现金,又可以花天酒地的享受挥霍奢华的舒服日子,这伙亡命徒完全不把军队和警察放在眼里,本来就是提着脑袋的买卖,只要跑得快,混得一天算一天,哪管得日后是吃枪子还是把牢底坐穿。
行军炉里固体酒精出淡蓝色的火焰,汤锅里翻腾起来,熏肉块儿,蔬菜还有其他什么,已经饿坏了的劫匪食指大动,掏出各自的汤碗,分好人手一张馕饼,准备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