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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佛兰克上校粗大拳头迎着林默的太阳穴凶猛轰来。
林默的战斗本能让他果断往后移半个脚步的距离,拳头从他眼前一掠而过,劲风仅仅是擦着他的头发,虽然极具力量,可是没挨到就是没挨到,徒劳无功的毫无杀伤力。
“啊!”佛兰克愤怒的咆哮道,“小子,你有种!我要跟你决斗!”从腰后掏出一支金色的手枪,林默眼光一扫,我靠,限量金版0.357口径沙漠之鹰,全球也就100把,这东西收藏品的意义更大过实用吧,居然骚包到当随身配枪使。
“嘿,小子,你要是赢了,这把枪就归你了!”也不知是酒喝多了还是被气昏了头,亚汉.佛兰克居然跟一个小喽罗杠上了,还赌上了自己宝贝限量金版沙漠之鹰,接着用看蝼蚁的目光打量着林默,怪笑道:“你要是输了,嘿嘿,我会亲手用这把枪爆你的头。”将夜首发龙骑战机
刚才那一拳,佛兰克算是认可了林默有与他交手的资格。
“呃,好吧!赢了,枪,归我,输了,命归你!”林默没听懂佛兰克上校的话,却看懂了他的动作,果断拿出了伊万在上车前交给他的三棱军刺往餐桌上一丢,拿惯了斩龙巨剑,三棱军刺拿在手里感觉就像拿着一根牙签,实在是别扭。
娜塔莎不顾身穿着晚衣服,很俏皮的收起腿,半蹲坐在椅子上看着这两个男人为自己决斗,脸上带着阴谋得逞的得意,笑盈盈地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餐桌上,一把有价无市的限量金版沙漠之鹰,一把普通大路货的三棱军刺,这价值简直不可同日而语,林默想要那把枪!当然更不可能输。
其他的近卫立刻清开场地,将餐厅内的其他杂物搬开,将林默和佛兰克上校围在正中央。
伊万在心里不住的画着十字,上帝啊,这个该死的楞头青,第一天就惹上了佛兰克上校,难道不知道死是怎么写的吗?他不指望林默能打赢凶名远播的佛兰克上校,只是祈祷着不要殃及池鱼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