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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颗红球距离桌梆有三十厘米左右,只要让稍稍修正白球的路线,击中那颗球的几率还是非常大的,正常水平稍微调整一下,都差不多能够蹭到。
史密斯也在旁边出谋划策,他指着墨菲说的红球,“没错,打这颗!能碰到!”
甄少龙没在意两人说的,只是不断修正这路线,确定能击中死角上的红球后,他马上用力出杆。
“嘭!”
白球击中桌梆反弹,迅速朝着对面死角冲过去,并准确的击中了那颗红球。
“厉害!竟然对准了!”
“这是运气吧?”
没等几个人感慨完,红球已经被击中,准确的沿着桌梆滚入了球洞。
“……”
“竟然进了!”
旁边人都瞪大了眼睛,如此准确的打进实在太亮眼了。
掌声响起。
墨菲也非常的惊讶,他知道那个球的难度,换作是让他来击球,最多只能保证让白球击中红球,让红球进洞很需要运气。
“这种球……十次能打进两、三次?”墨菲觉得这个概率还高了。
然后。
在其他人的掌声中,他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甄少龙解了斯诺克!
墨菲再担心也没有办法,根本没有轮到他出杆,甄少龙解了斯诺克,还把红球直接打进,他为了不失误没有选择黑球,而是选择了中间的粉色球。
一杆。
进洞!
接下来是边侧的红球,然后继续去击黑球,黑球打进以后,就继续打进了红球,然后是黑球,再然后是红球。
最后的红球对应的是粉球。
在红球全部被击入球洞后,剩下的就比较简单了,甄少龙从黄球打起,绿球、棕球、蓝球、粉球、黑球,一口气把所有球都打进洞里,也宣布了比试结束。
史密斯迫不及待的宣布了成绩,“129比4,比赛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