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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不,钱这种事我们另说,我不想我们的关系被钱影响……”
……
约翰的秘书就在隔壁酒店,和约翰住一家酒店。
很快就过来起草了一大堆协议,有关于“商品”上市前被收购怎么分钱、有融资的股权分配计划、产品上市被收购的计划等等等等的草案。
之后还有更详细的合同,约翰的秘书让孙策先找比尔-达菲和他们商量商标和创意合作,孙策看起来确实什么都不懂……
换个人的话,他们能怎么坑就怎么坑,最好把商标和创意都骗走,但约翰想要和孙策继续保持以往的关系,当然不会这么做,所以就按照正常程序来。
孙策被约翰的“赚钱大计”搞得有点晕,和比尔-达菲说明了这件事,比尔-达菲和约翰的秘书约好了见面的时间。
孙策没想到大半年时间约翰整个人改头换面了!
而且……孙策感觉真正的富二代就特么有先天优势啊!
比尔-达菲在接到孙策电话的时候给孙策分析了一下,约翰如果要搞这些,能不能成功不好说,就他父亲的钱、庞大的律师团、人脉给的帮助,就比普通人创业要强一万倍,有他父亲的人脉,软件开发出来可以与亚利桑那州和西海岸地区通讯公司合作,还可以去拜访一些投资人拉投资……
约翰他爸搞拍卖行、搞博物馆开展览会的,钱方面可能不算顶级富豪,但人脉可能比很多顶级富豪还要广。
孙策也没再继续关心这件事,约翰成功了,他作为“合伙人”有钱分当然好,如果约翰玩砸了,最后这个项目没有人收购……亏的也不是他孙某人。
做生意总是有风险滴……
反正他又不参加商业方面的事儿,只是创意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