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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留恋着不肯离开的夕阳,另一边月亮无声无息爬上天际,是蓝色背景上一圈半透明的白。
明芝蹲在山涧边洗手。她在徐仲九背上取出七八枚小石子,沾了两手血。
涧水很浅,也算不上清澈,但经过半天的跋涉,一行五人包括明芝在内已经多次数落过这荒山野岭,所以此刻也没有特别的嫌弃。她饿,要是来头狼,更应该担心生存问题的是狼,因为它面对的是五个饥肠辘辘的人。
明芝的胃里有类似草根树皮的东西,是徐仲九找到的,他说能吃,带着头先吃。但那算不上正经食物,所以明芝还是饿,她觉得现在的自己能吃一整只酱鸭。
他们在宿营的地方生了火,烤着挖到的根茎类植物。青烟飘来飘去,明芝的肚子咕咕叫了几声,对徐仲九往日净坛使者般的执着多了几分理解,饿过才知饭香。
四位先生那里突然很热闹,她好奇地看过去,原来草丛中蹿出一只兔子。一大块活的“肉”在地上跑,招得“人狼”们眼里出了火,齐齐跳起来打算留下这份饭。
经过一下午的相处,明芝和徐仲九已经基本了解三位卫兵的个性。谢将军是个宽厚的长官,他的卫兵们全是二十出头的青年,一个个性格活泼爱说爱笑,但说到当兵的本事,实在算得稀松寻常。此刻他们仨拿枪去打兔子,只听枪声未见兔倒,要不是有徐仲九在那里不停围赶,那只被烟熏出来的兔子说不定又跑回草丛深处。
眼见明芝闻声回来,徐仲九请卫兵之一把枪给她用,“她枪法好。”
明芝看了徐仲九一眼,出门前她做了条有许多口袋的宽腰带,枪和大部分钱都放在里面,外面还紧紧缠上几圈布。她猜他是知道的,毕竟衣衫不厚,一摸就摸得到。他没拿走,是因为太匆忙来不及,还是不愿意乘人之危,那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