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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说,正是因为知道他能够做到这样的选择,所以无论是赵朗还是方大胡子,都把胜机寄托在他身上。
这是一次精妙绝伦的配合!
以他们多年军旅情谊、多年袍泽默契的名义。
三个人各自为战,却又以死并肩。
代价,是赵朗之死,方大胡子之死。
此时那些恶犬之魂已随着主人散去,冥犬也已消失。地缝还在扩大,雾气还在蔓延。
城卫军营里的这一切,突然的发生,又凌厉地结束了。
枫林城域的灾难远未结束,而城卫军营里为枫林城而战的人,已经死去。
魏俨走到赵朗身边,将丢了一条大腿、心脏被洞穿、道元也已经枯竭的赵朗半抱起来。
他笨拙地用笼着木行元气的手,捂住赵朗心口。
他专注于长刀和金行道术,实在不擅长救治手段。而且他也很清楚的明白——没救了。
有时候理智这种事情的可怕正在于此。
因为你如此明确的知道结果,所以你徒劳的努力竟不能够安慰自己一星半点。
“周天境杀腾龙境,我这也算是越境杀敌了吧?只有很厉害的天才,才能够办到这种事情啊。”赵朗艰难地喘息着,说道:“原来这就是天才的世界。我看见了……”
“你骗我了。”魏俨脸上都是血迹,看不清表情,但是他说:“你说我的选择才是对的。你说你也会那么选的。”
他重复道:“你骗我了。”
三名白骨面者现身的时候,没有人注意这个通天境的小修士。赵朗本已经离去。但他选择回来,选择战斗。
选择战斗几乎等同于选择送死。但他还是这样选择了。
“谁都知道最好的选择是什么,可不是谁都能够做得到啊,魏俨。”赵朗笑了起来,用那双无力的眼睛看着魏俨道:“你是真正的天才,你的性命比我重要。活下去,为枫林城报仇。”
原来,他对枫林城结局的判断也与魏俨一致,但之前还是支持了方大胡子的愚蠢选择。
或许,那不能够叫做“愚蠢”吧?
魏俨抓着他的手,嘴唇翕动了几下,大概想要说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