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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城的天气,往往是中午热比三伏天,到了黄昏日落便冷的仿佛冰天雪地,似牡丹剑兰之类娇嫩的花儿在此处活不过一日一夜,但这里却野生着一种不知名的花树,它喜好迎着烈阳盛开,阳光越是炽热,它开的越是浓郁。
它是俗气的艳粉色,然而它却是这片绿洲形成的关键,因为它强悍的生命力,种子落在地上,不几日便能长出一片翠绿。
故此,街道上,除了泥墙黑木屋之外,路旁便都是这种花树,郁郁葱葱,给人们遮起一片浓荫。
彼时,武嗣和所在的这条街上很宁静,因为他们在看一处奇景。
洛瑾瑶拉着一块破布,满头大汗的一点一点往前方挪移,醉死过去的武嗣和躺在破布上,身下是一片狰狞的血色。
酒馆掌柜捏着手心里的玉簪,又望一眼空了的血字酒旗,心里颇有几分难言的滋味。
酒楼上,一扇半开的窗前,一个手拿折扇,结了满头辫子的男子有趣的看着这一幕,同身边人道:“那男子便是这些日子掀起血雨腥风的酒鬼?拉着他的那女子是他的女人?”
“是的,三爷,那男子就是酒鬼,独眼死后,这片地域便以他为尊,但他并不管事,成日醉生梦死。而这女子,仿佛是今日才冒出来的。要不要属下去查一查?”
“画影图形,连同这个酒鬼,小心些莫要打草惊蛇。”
“是,三爷请放心。”
洛瑾瑶抹一把脸上的汗,回头一望,发现才离开酒馆不过三丈远,顿时欲哭无泪,埋怨的瞪一眼武嗣和,“夫君,你好重知道不?”
蹲在地上歇了一会儿,又继续拖死狗似的把武嗣和往家里拽。
当路过一家名叫福寿仙馆的门口时,一个含着烟杆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他吐出一口烟圈,在雾气缭绕里打量洛瑾瑶,那双眼就像是一杆秤,把洛瑾瑶从头称量到脚。
洛瑾瑶费力的往前挪移,她并没看见,而那个原本应该醉死的武嗣和却猛的睁开了眼,与中年男人冷冷对视。
中年男人露出一抹和蔼的笑意,仿佛邻居大叔般平易近人。
洛瑾瑶拖武嗣和,那真是蚂蚁搬家,太阳高高的时候从酒馆出来,太阳落山了才终于到了家。
一回到家,洛瑾瑶直接倒在土炕上起不来了,双臂和双腿都是又酸又沉,整个人都*的,如同水洗过似的,可她已经累得的睁不开眼,就想好好睡一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