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舞泪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爱米文学网aimiwx.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任你们喊破喉咙有什么用?权利握在我们手里,枪,也握在我们手里。
这是国府迁到重庆后的第一桩有影响力的大案,罪行虽小,影响却大。
整个民间反抗之声极其激烈。
法官拍案“肃静,肃静,肃静。”
大喇叭上电流激荡,却不能将民众的声音淹没。
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渐渐聚集了上万人。
蔡文侯看着人越来越多,对着法官点了一下头。
呼声,山崩地裂。
“还我言论自由!还我言论自由!”
法官宣布,“被告陈词。”
周小青戴着手铐,穿着囚服,被两名配枪的警察押着走上被告席。
那里,有一个不自由的话筒。
我们看不到她的脸,只能看到她的背影。
她问“你们知道什么叫自由吗?”
她的声音,穿过人群,让所有人安静下来。
“我小的时候,可以随便说话,随便骂人,那个时候我是自由的,可是长大了,却不行了,为什么不行?不是因为我不对,是因为别人会听我说话了,小孩子说话是没人会听的,所以他们不管,大人说话是有人会听的,所以他们害怕。”
她忽然转过身,望着上万的同胞在注视她。
“自由!不是言论,也不是声音,自由,是一把刀,一把屠戮霸权的刀,这把刀,能让国民党颤抖,能让政府颤抖,能让每一个颤抖,昨天,今天,明天,自由用它的力量,在黑暗中撕开了一条通往光明的路,可路上总有黑暗遮住,只有我们,只有靠我们自己,去劈开那黑暗,民族,才能走上自由之路。”
一个女孩的怒吼,震撼全场。
她愤然向法官抗议“我是自由人,我说自由话,谁能判我有罪?”
人群再次轰动。
“周小青无罪!周小青无罪!”
“无罪!无罪!无罪!”
法官问“被告,你不承认罪行吗?”
周小青再次陈诉“我是自由人,我无罪。”
法官循循善诱“被告,你若承认有罪,本庭可谅解,从轻判决,若是拒不认罪,本庭只能从重处罚。”
李公朴先生怒吼“抗议,抗议,这是公然强迫认罪,你对的起你头上的国徽吗?你算什么法官?”
法官理也没理李公朴,摆摆手,有两个警察将李公朴拖起来,拉走了。
李公朴先生哭喊“这是什么法官,这是什么国家啊。”
法官对着周小青说“再次询问被告,你确定不认罪吗?”
“我无罪。”
“好,根据民国法律,本庭此刻宣判,周小青因触犯法律,构成污蔑罪,恶意攻击政府罪和煽动暴乱罪,三罪并罚,判处刑期两年,被告,你可听清。”
法庭上丝毫不理会民众的声音,人们望着周小青。
周小青转了过来,对着民众。
“诸位亲眼所见,政府**至此,再无可救之药,唯有自由,唯有自由这把刀,可平政府,可救中国,莫要再做不出声的人,莫要再做不出力的人,民族,就靠你们了。”
法官宣布“将被告带走。”
周小青笑“我还没有认罪,你要带我去哪里?”
法官楞了一下“带走!”
两个警察上前,抓住了周小青的胳膊,就要带她走。
她大喊“等等。”
两个警察顿了下,她趁警察不备,从警察枪套里拔出了手枪,对着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