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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声笑后,徐佑径自站起,傲然直视袁阶,道:“袁公的意思,是要悔婚了?”
袁阶为一郡牧守,又是高门世家出身,平日里何等威严,闲杂人等甚至不敢多看一眼,哪里被人如此放肆的打量,冷哼道:“门第之别,犹如高山险峻而不可攀,不是我袁氏悔婚,而是你徐氏处事不谨,落到如此田地,尚复何言?”
“既然如此,那在下告辞了!”
徐佑拱手作揖,掉头就欲离开,袁阶呆了一呆,忙从卧榻上站了起来,也顾不得一脚没有穿鞋,高声道:“七郎,且慢!”
徐佑背对着袁阶,眼中隐有戏谑的笑意,又转瞬消失不见。他之所以敢如此强硬,是因为《户婚律》的缘故。《户婚律》直白点讲,就是古代的婚姻法,与徐佑穿越而来的那个时代不同,古代的婚姻法规定的十分严厉,原因自然就是《礼记?昏义》所说的那样,婚姻是天地间的第一等大事,儿戏不得。
根据《户婚律》规定,女方仅仅毁约而没有许婚他人,官府要杖责女方六十大板,依然维护原来婚约;女方解除婚约而且别许他人的,要杖责一百;如果女方别许他人且已经成婚者,得服一年半劳役。但对男方就不同了,男方要想解除婚约,只要提请官府,放弃聘礼就行了。虽然放弃聘礼也算是一种惩罚,但充其量不过是点经济损失,不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这也是男权社会,对女方不太友善,但此时走投无路,徐佑所能抓住的,也只有这个筹码而已,所以无耻点,也就无耻点吧!
袁阶疼爱女儿,自不会让她受杖责之苦,况且对女人而言,杖责不仅仅是身体之痛,毁的其实是自己的名誉,名誉受损,以后如何再嫁?尤其对高门望族而言,名誉更是重中之重,当时他由于某种原因,同意跟徐氏结亲,已经引得家族人其他人的不快,偏偏徐氏又不争气,落到现在的困境,所以无论如何,都得让徐佑亲口承诺退婚,并写下退婚书,才算彻底了结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