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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郑侯爷已经骑着貔貅载着天天,奔腾在上谷郡的一马平川上了。
镇南关总兵金术可率一支骑兵亲自做护卫。
郑侯爷一行一路向南,到渭河边才停了下来,昔日荆城的废墟还在,荒草丛生,燕人懒得在这里临河复建这座城池,楚人更不可能主动过河来做基建以刺激燕人;
故而,昔日也算是熙熙攘攘作为河道要地的荆城,彻底沦落到“雨打风吹去”了。
不过,在废墟不远处,燕人修建了一些堡寨,以狼烟烽火的形式做一个预知点。
而一旦真正开战,若是楚人要从渭河以南渡河攻打过来的话,那燕人必然是要后撤的,这些堡寨也没死守的必要。
只要镇南关在燕人掌控之下,那镇南关以南的上谷郡和镇南关以北的区域,南北相连,都是开阔的平原,适合骑兵大军团作战。
楚人也不可能凭空地在白地上一日建立起密密麻麻的堡寨,镇南关一线的燕军又不是木头人。
所以,楚国想要北伐,就得做好了在这一大片平原上和燕军铁骑决战的准备。
……
“侯爷,当初末将还觉得理解不深刻,但这一年来,每每站在镇南关城楼上亦或者是打马而出至这里,都会在心里感叹,当年不惜一场国战也要拿下镇南关,到底是多么的高瞻远瞩。”
金术可已经“夏化”很多很多了;
曾经,出身蛮族刑徒部落的他,靠着自己的天赋和努力,除了面容上还保留着蛮人的特征,其他方面,已经和夏人没什么区别了。
郑侯爷没事做还会给他写信,劝他多读书;
金术可就经常在公务之余,将自己关在镇南关内的府邸里认真读书。
这件事,已经传开了。
郑侯爷点点头,道:“当初心里满腹牢骚的人可是不少呢,可谁又知道,镇南关在我还是在楚,完全是天翻地覆之差。
要是现在镇南关还在楚人手中,哪怕不是年尧坐镇,我侯府下面所有兵马都得堆砌在镇南关以北。
何谈发展,何谈休养生息,何谈现在奉新城下的,安居乐业。
这座雄关,抵得上十万大军所形成的优势。
而且,不吃不嚼不穿不用,呵呵。”
金术可也笑了起来。
其身侧,两个副将和三个参将也都跟着一起笑了起来,能够有机会陪着平西侯爷出来巡察坐在一起野炊,也是能够让他们觉得极为光荣的事,不过他们还是有些拘束,也就金术可能够自如地和平西侯说说话,其余人,只能在旁边陪着笑陪着点头。
“侯爷,喝汤。”
金术可的一名亲兵将一碗肉汤递送过来,郑侯爷伸手接过,喝了一口,道:
“挺鲜美的,哦,还加了辣椒?”
亲卫许安马上答道:“是的,侯爷,听闻侯爷喜食辣。”
“嗯。”
郑凡点点头。
许安又去给在座的其他将领打汤。
郑侯爷放下汤碗,道:“我刚看见了,这鹿,是那个少年郎亲卫打的?”
先前众人策马赶路,途中有一只鹿窜出,一少年郎亲卫张弓搭箭,直接射中鹿的脑袋。
打猎,将猎物射杀,只能算合格,真正的优秀猎手是不会这般暴殄天物的,因为鹿肉其实没鹿皮值钱,完整的鹿皮,就更值钱了。
郑侯爷自己的射术也不错,毕竟是拿阿铭练出来的,但那位少年郎,这般年纪就有这等身手,确实不一般。
金术可闻言笑着向外招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