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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汁研匀,有一股清香散出,闻着比较提神。李潼提笔蘸墨,落笔缓书,不免又想起此前取用文具时一点小波折。
眼下他所持是被白居易称为“笔尖如锥兮利如刀”的紫毫笔,所用是野兔颈毛,并不是他惯用的笔,也不太适合用来书写笔体丰腴浑厚的颜体。
只是因为宫中所提供的狼毫笔多截尖尾,体粗锋钝,主要用来书写飞白,更加的不合用。
武后爱飞白,宫人多学此。不独武后,初唐不乏权贵雅好飞白,唐太宗、唐高宗爷俩兴趣就一脉相承,所谓丝丝露白,笔道清晰,趣意盎然。
但其实说实话,飞白易学易精、形工意乏,格调意境都不算高,没有什么传世的价值。
后世飞白变种,庙会偶见手艺人写的“鸟虫书”,李潼小时候喜欢的不得了,但随着年龄大了,便也渐渐视作寻常,兴趣不再,留下一点少年时的戏写功底,偶尔写上几笔,也都羞不示人。
李潼倒不指望能凭书道扬名,但他本来已经有了颜体一点形迹基础,久练未必不能入窥门道,也没有必要再走飞白这条邪径,败坏自己本来就马马虎虎的书法基础。
窗外园景透纱映入,席旁宫婢小意侍墨,这种古风悠然的氛围自然让人浸入其中,笔锋游走,一气呵成,纸上很快便出现一首绝句:“雨前初见花间蕊,雨后全无叶里花。蛱蝶飞来过墙去,应疑春色在邻家……”
李潼放下笔,看着墨痕未干的字迹,心中大感满意。大概是氛围细节的充实让他有了更强的沉浸感,只觉得自己笔力较之早前更胜几分,值得自我陶醉一番。
他这里还在看着自己的墨宝沾沾自喜,亭舍外却响起脚步声。不旋踵,一袭翻领胡服的上官婉儿已经翩然而入,对着李潼盈盈施礼。
接触日短,李潼还是第一次见到上官婉儿胡服装扮,与裙钗素妆的清丽明艳不同,另有一股飒爽利落,使人倍感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