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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没有斗气的普通人,在军营中磨练十年,一枪戳出去也能在粗大的树干上戳出透明窟窿。
再比如刀盾手,左手永远只练习盾牌的格挡、冲撞,右手永远只练习前戳和劈砍。
同兵种的士兵,所有的一切都是一样的。
所以,根本不需要朝夕相处的磨合,随便几个士兵都能组成默契的战阵。
只是,野蛮人太强大了。
他们往往都是单打独斗,可是他们一个人的战斗力抵得上一个小队,甚至一个中队。
野蛮人的长枪锐不可当,即便刀盾手摆好了教科书式的格挡姿势,依旧被投掷的长枪贯穿,与身后被他保护的长枪兵一起钉在地上。
野蛮人的大斧无坚不摧,别说砍在人身上,即便砍在青钢石和铁汁浇筑的城墙上,也是火星迸射,乱石穿空。
猛锐盖世!
锐不可当!
直到英灵出现,才止住了野蛮人狂暴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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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些野蛮人凶了点、猛了点、高了点、壮了点、嗜血了点……
不过,洛穆特帝国的士兵毫不畏惧。
这是他们万年来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