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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店里,掌柜亲自接待,引到适合年轻姑娘插戴的柜台,并没有介绍,而是道:“三位小姐慢慢看。”
他到底比小伙计老道,知道大多数的年轻姑娘并不喜欢听人唠叨。
无论年纪大小女人就没有不喜欢珠宝首饰的,金九音也不例外,她也喜欢这些闪闪亮亮的东西。
别看她头上身上素净着,其实珠宝首饰她还真不缺,光是“弹山雀”的明珠就有一匣子,是她八岁那年外公的一位故人送她的。除了这一匣子明珠,还有各色宝石,一掏一大堆,跟家里盛产这些东西似的。
她现在手上就戴了一只镯子,水头碧绿,可惜是金镶玉的,价值就大大打折了,当然这是外人所见的。
其实她这只镯子值钱的不是材质,而是做工。
把五段玉很好的衔接在一起,不仅造型要好看,内里还要安置机关,小唐做的时候不知道耗费了多少材料,用了大半年的时间才成功的。
她的头上只插了一根步摇,看着不起眼,其实值八千两银子,出自墨大爷的手笔。
哦,对了,墨大爷就住在牛家村,跟外公是邻居。也算是看着她长大的,所以这八千两还是友情价。
唐小唐这个傻子,叫他不服管教,金九音偏不告诉他,他所推崇的姓墨一家子曾经和他近在咫尺。
“这幅头面不错,你瞧这花朵雕得多精致?”李珍轻声对金九音道,“还有这个手钏,颜色挺少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