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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陆铮可以在这个小独立王国中,恣意的展露自己的才华,弥补自己的不足。陆铮长于见识,长于智谋,短于军事,因而陆铮便在榆木读兵书,筑城池,练精兵,学骑射。
整个冬天,都能看到陆铮穿着骑服扬鞭策马,纵横驰骋的身影。学会骑马,修炼武功,陆铮的细皮嫩肉不见了,在凛冽的寒风中,也渐渐塑造出陆铮健硕干练的形象来。
“公子,用兵之道,首要在斥候。耳目明,则胸中定,今天我们就来研究一下斥候的安排调遣!”童子认真的道。
童子师从阎老,对兵法知之甚多,这些天陆铮的日常学习训练,一应由童子来安排,而陆铮招兵练兵,童子也出了不少的主意。
但是,练兵主要的思路还是陆铮来把控的!陆铮虽然前世只是消防兵,但是对部队训练还是颇为上心,军队的战阵他生疏,但是军队如何增加凝聚力,如何从严从紧,他经验丰富。
反正一支千余人的城防营,陆铮拿过来纯粹当是练手,他琢磨了一个冬天,这支军队俨然初具气象了。
当然,真正的精兵是需要战火锤炼的,眼下陆铮的城防营和宋文松手下的千人队还是不能比,要说原因,就是因为城防营毕竟缺乏实战锤炼,还需要时日。
陆铮在练兵,宋文松也日日练兵,他和家里的两兄弟现在彻底撕破脸了,家族已经把他当成了眼中刺,肉中盯,在巨大的压力下,宋文松对手中的几万精兵更是看重,因而死命的训。
经过了桥潭一战,他也明白了实力即道理,现在榆木这块地方,撕开了南北商道的口子,凭借商道赚的银子,可以供他养兵,在这样的条件下,他必须尽快变强大,慢慢的扩充自己的地盘,这样才能巩固实力,从而奠定他未来争霸西北的基础。
“二弟,有句话你说得好,倘若我不是庶子,是主母所生的嫡子,我断然没有现在这般实力,也可能无法领几万军队纵横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