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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十七答应一声,重要接了书到手里。
杜中宵道:“这书如此珍贵,又不好买,你当重录一册,原书让衙门里收起来。这是学习态度,好多日子你都翻着原书看,这样不好。书要多读,也要多写,才能学得快,记得牢。”
陶十七答应一声,有些不好意思,接了书行个礼跑开了。
看着陶十七跑开的身影,杜中宵想了一会心事。前世上学,不管是历史还是政治课,一再讲的一句话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与其适应的上层建筑。漫长的中国历史,经过了茫茫多的朝代,每个朝代有每个朝代的特点,同一朝代也在不断地发展。简单地用古代两个字,是概括不了如此漫长的历史时光的。那么每个朝代,其经济基础是什么?
站起身来,踱了一会步,杜中宵摇了摇头。一句封建社会的经济关系是概括不了的,封建社会的农业还有许多种呢,大庄园、小自耕农都是封建经济,字义上说封建经济指的就是大庄园。
这个年代大庄园经济不能说没有,最少不占主流。从五代时起,中国社会便就向着解除封建制的人身依附关系发展,进入宋朝之后更是稳步向前。用前世清新脱俗的说法,是代表了人性的光辉,是人身的解放。前世有一部很火的电视剧《雍正王朝》,里面皇帝废除奴婢等贱民制度被高度赞扬,实际上雍正时代人身的解放连宋太宗时候都比不上,更不要说比自己所处的这个时代了。
这个时代农村是真正以小自耕农为主,城市以小业主为主,与课本上讲的典型生产关系全部都对不上,包括历史书中的中国古代。按照前世的阶级分析,农村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和雇农,恰与此时朝廷的五等户和客户大致对应。不过此时不是以生产资料区分阶级成分,而是用家庭资产。五等户,或者说各阶级在社会中的比例,各级衙门皆有账籍,明摆在那里。以永城县来说,一二等户可以算作地主,占比不过一成多而已。五等户可以看作贫农约占五成,客户看作雇农约占三成,加起来占了八成。剩下的三四等户为富农,仅占很小的比例。地主占的比例如此大,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大地主。
宋朝不抑兼并,导致乡村有大量无地的雇农,但税赋和差役制度,又造成大地主不多,而以中小地主为主。封建社会晚期,典型小自耕农代表的富农和中农,在这个年代却占比不大。对这个现象杜中宵琢磨了很久,最终大致得出了个结论,那就是在农业生产资料中,这个时代,土地的比重与后来的明清两朝相比,要小的多。或者说,土地在这个时代的农业生资料中并不占绝对优势的比重,地多并一定就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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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花超了
此时永城地价,一般田地一亩只有二三百文,县城周围的好地也不过五六百文。一只羊就可以买一两亩地,这种事情杜中宵前世根本就不敢想。当然,中原地区地广人稀,旱涝无常,地价与其他地区比起来要低一些。但即使涨上十倍,一亩地两三贯钱,其实也不高。
与此相对应,此时米价一斗五十文,雇人佣工,官价一般是一人一天一百文,民间价格稍低,一日五十文还要管饭。勤快一点的,努力攒上几年,就可以买上几十亩地,做个中农。
地价、米价和劳动力价格的比例,反映了很多问题。此时地主与农民的矛盾中,土地多少并不占绝对重要的地位,其他的生产资料占的比重更大一些。再刨去牛价较低,答案也就很明显了。各种各样的农具才是农业生资料中的大头,实际情况也是如此。把地价向高了按一亩一贯算,三十亩地不过三十贯,而置办各种农具,却同样要三十贯。亩收一石,则年产粮食三十石,已是典型的中等户了。
以此时的劳动力价格,努力劳作,看起来十年之内就可以脱贫,成为这个时代的中产阶级。其实远不是这么回事,到现在大宋立国近百年,主客户的比例其实没多少变化,就连五等户比例也变化不大。
出现这种局面有很多原因,如天灾无常,一次大灾就容易让多年积蓄损失一空。比如差役沉重,农民并不能安心劳作。但最重要的,还是做个自给自足的小农之家对这个时代的人,并没有多少吸引力。
这一点让杜中宵很不理解,后来看清楚了这个时代的阶层变动之剧烈,也就释然。想自己家原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小农之家,父亲进京赶了一次考就破产,要不是杜中宵有后世的知识,还不知道哪一年才能够翻身。吴克久原是一县之豪,视自己家为奴仆,仅仅几年时间,连酒楼都支撑不下去。
简单地说,这个年代持有资产是有成本的,国家税赋是资产税。如果手里的资产不能带来收益,会迅速被各种税赋抽光。中农恰巧处在这样一种位置,朝廷压下来的负担大多都是压到他们这一条线,只要收成差一些,税赋和差役抽血就会特别严重。一遇意外,便就跌落成为贫下农,甚至成为雇农。如果把差役算上,中农的生活并不比贫下农和雇农优越多少。
土地不只是收租,还是朝廷分担税赋的重要标准,土地的持有成本很高。做地主,不但要有地,还必须找到替自己耕种的人,地荒在那里,是要用自己的家产填税赋的。便如吴克久一家,因为得罪了杜中宵,杜中宵刚好考上了进士,他家的酒楼不但不赚钱,还一直向里面赔钱。地主也是同样的道理,一旦找不到承佃的人家,地租不出去,朝廷收起税来一点都不客气。
地里的收成不好,雇农不过渡荒,地主却还要继续承担朝廷的税赋。把雇农逼得紧了,大不了一走了之,换一家继续种罢了。按此时流行赊欠的规矩,说不定生活还能够得到改善呢。宋朝废除了地主和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都是各种契约,且有期限,地主缺少把农民与自己的土地绑定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