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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根本就不科学好吗。
怎么说呢,这个时代的人们,对反常则妖的变色野兽,还是很有感觉的。什么白老虎,白狮子,白犀牛,诸如此类。
野猪大都是黑的。出了一个白蹄,顿时身价暴涨。被传的神乎其神……
等等!
三叔不是行家吗?
此中关窍,一问便知!
送走张小胖的食母,刘备急忙请来三叔刘武。
别说,三叔的眼神,很能说明其中关窍!
原来,狩猎之人皆知,野林中最不好惹的就是野猪。其次是狗熊,再次是虎豹,最次是豺狼。
野猪不好惹的地方在于,它没事就找松树蹭痒。粘了一身松油,松油又沾砂石,久而久之,砂石深嵌皮毛,浑然一体。野猪皮就变成了一副天然铠甲,刀枪不入。
“需一箭中目,由目入脑,方能射杀。”三叔比划着自己的眼睛。那头大狗熊就是三叔从眼睛射杀的吧。
小胖子急忙将白蹢封狶皮放到廊前,迎光细观。果见皮内嵌满了砂石!
金饼和锦缎不稀罕。上等的麻钢也还好。关键是这张白蹢封狶皮,实在是太过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