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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王上分忧,乃奴婢分内之事。”黄门令左丰言道:“烦请右丞明示。”
贾诩对曰:“我主寄语:‘先礼后兵’。”
“愿闻其详。”左丰连忙追问。此语乃蓟王所创,旁人尚不解其意。
“中元二年(57年),有倭使远渡重洋,赴京朝拜。言,愿臣服大汉,永为藩屏。并求赐国名。光武问计百官,遂赐“倭国”之名。并向倭人‘赐以印绶(汉委奴国王金印)’,又封其王为‘倭奴王’。至此,倭国世为汉藩。今,藩国来乞,我大汉又岂能置之不理。”
“右丞言之有理。”黄门令亦年少气盛。
“我主归国时,陛下加赐黄钺,授以‘征伐之权’。今,邪马台国使,渡海来求。我主,自当义不容辞。然虑及邪马台国,乃倭国所属,为诸国之一。藩国之事,不宜惊动洛阳朝堂。且距蓟国最近,故由我主出面调停,正当适宜。”
“右丞所言极是。”黄门令深以为然。
贾诩前后两段话,说得滴水不漏。礼法充分,无可指摘。所谓“以直报怨”。国与国交,亦需讲究对等。邪马台为倭国中一国。而蓟国亦是大汉诸侯国。且加赐黄钺,专主征伐。更何况,邪马台使者又是渡海向蓟王求助。
于是乎。此事由蓟王出面,自当合情合理,依法依规。便是所谓对等也。
“我主,不日将遣使三韩。劝说韩王,调派国中青壮,渡海布种。若三韩答应,皆大欢喜。”贾诩风轻云淡。
“若不应,又当如何?”左丰脱口而出。
贾诩又云淡风轻:“然若不应。我主当兴师问罪。抄掠十万韩人,送去倭国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