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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过的下去。谁又愿提着脑袋,铤而走险。终归是“逼上梁山”。
趋利避害,人之常情。便是塞外胡人,亦不例外。
分立高车十二侯国,效果斐然,远超刘备预计。
所谓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又谓名不正而言不顺。能被大汉认可,方能名正言顺。从此往后,被各自部族,乃至整个部落联盟,所认可。
蓟王又约定。新任高车归义王,当从高车十二归义侯中,由部落联盟并汉庭,共同推选。
并将此项制度,不断延续乃至发扬光大,形成“祖制”。
一旦高车部落习惯了推选制度。必会传承有序。降低老王去世后,兵乱四起,各部互相攻伐,联盟随即瓦解的风险。
轮流推选制度,也能有效防止一家独大。汉庭的介入,如同西域都护府,防止小国被大国所并。
使高车中郎将,与汉廷“使者校尉”,有异曲同工之妙。
毫不客气的说。大汉的使者校尉,在举目皆是奴隶国度的暗淡星空下,以封建制度的先进性而言,绝对是维系区域稳定的中坚力量。
当然,对封建体质的种种先进性,部落联盟最直观的体验,便是与之打交道的汉人官吏。
换言之。首任使高车中郎将的人选。直接关系到“推选制度”成败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