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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韶此去,可谓大功一件。
蓟王口出王命,田韶民爵连升三级。越“左庶长”、“右庶长”,直升十二等“左更”。岁俸六百石,授田至七十八顷,授地至七十八宅。
蓟国良田七十八顷,自毋需多言。七十八宅,可扩建二进院落。岁俸六百石,可乘骈马公车。吃穿用度,皆与六百石官比同。
田韶大喜过望。蓟王授予的三百万庸金(总价1‰),更是坚辞不受。逼急了,便说愿捐资助学。于是乎,三百万大钱入蓟国太学坛账户。一时传为美谈。
有心之人,却从中看出门道。五大夫爵以上,每升一等爵,作价十亿钱!
足见民爵之昂贵。一般人等,便是豪商田韶,想卖官鬻爵,亦力有不逮。诚如蓟王所言:五大夫以上高爵,非立大功者,不可得。
田韶此番南下,为蓟国开源三十亿。自当是大功一件。
“普天之下,能将不义之财正当其用者,唯王上一人耳。”孙坚临别之语,亦传为佳话。
孙坚之事,让蓟国百官,各有所思,亦各有所获。
话说,乱世将至。又说“欲善其事,必利其器”。群盗蜂起,多如牛毛。扫荡贼寇,坚甲利兵,事半而功倍。若天下群雄,皆来蓟国采买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