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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足可说明,蓟国先有“鲜卑婢”,后有“倭女妻”,再有“高句丽姬(妾)”。胡女盛行,并非偶然。
《蓟法》:民爵五等“大夫”,岁俸二百五十石,受田五顷,受地五宅,可纳妾一人。
由郑玄勘定的《蓟法》一出,不知有多少“斗食佐史”,弹冠相庆,痛哭流涕。尤其是非本国国民,千里求学蓟学坛。学而优则仕,如愿入职蓟国的少吏,家资不算丰厚,且将将举家迁来蓟国定居,需要花钱的地方实在有很多。蓟国虽行高薪养廉,然聘礼亦水涨船高,乃至高不可攀。无法娶妻,可先纳妾。然尊卑有别。切不可“乱妻妾位”。
只需按部就班,由斗食佐史,晋升为二百石少吏,民爵自然而然,升至五等大夫。便可达成所愿。
如此看来。汉胡融合,果是大势所趋。
现在想来。公孙长姐嫁刘备时,一无所求。自是情深所致。
结亲如结盟。门当户对,协同应对。趋利避害,亦是人之常情。无可指摘。蓟王明以照奸。然牵扯到婚姻大事,家长里短,却也不便一味强求。常言道:“清官难断家事。”总归是“强扭的瓜不甜”。无论对个人,还是家族而言。皆如此。
聘礼多寡,关键看娶谁不娶谁。明码标价,童叟无欺。愿者上钩。
大汉朝“郡国并行,列候次减”。
新帝纳后,宝马十二匹,黄金二万斤。
蓟王联姻,宝马九匹,黄金二千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