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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哥儿,你怎个来了?”
“我怕你睡死在这了。”宋北云把手上的炊饼和羊肉扔在了他的脸上:“快吃,吃完了有事要干。”
“行行行,我这便穿衣。”
这人混号羊妞儿,虽然名字奇怪了点,但他在这县城里那也是数一数二的泼皮,天大地大他最大,仗着身强力壮总是干些无赖事,混不吝的程度已经到了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他也敢上去抽上一巴掌。
可偏偏这样一个泼皮,对宋北云可以说是毕恭毕敬,任打任踢的。
“还是我宋哥哥知道疼人,这炊饼一吃就知道是胡大娘家的,好吃!”
“少给我说恶心话。”宋北云靠在门口:“你对县令家的儿子了解多少?”
“你说那个王八?”羊妞儿一脸不屑:“文不成武不行,也就是占了个好爹爹,若是我有那好爹爹,如今早就高中状元了。”
“放你娘的屁,就你那斤两,你还状元?你大字认识几个?”
“嘿嘿……嘿嘿……”羊妞儿讪笑起来:“宋哥哥说的是说的是……”
宋北云提着破壶走出去问羊妞儿的邻居花三个大子儿买了壶热水,不是他有钱烧的,而是这破落东西的家里是真的没有可以点火的东西,他前些日子赌博输了个底朝天,连炉子都被他给卖了,就剩下他娘死的时候那床破棉被还留着,家里已经是家徒四壁,要不是宋北云花了七贯钱把他从赌场给赎回来,他现在怕是已经被人砍了手指头沿街乞讨了。
“诶,县太爷那儿子平日喜欢些什么?”
“还能喜欢什么,娘们儿的白肚皮,叮当响的大子儿和油花花的肉片儿。”羊妞儿扳着手指数了出来:“这种烂人,呸!”
宋北云想来也觉得是这样的,这些玩意从古到今甚至到未来都没有从人类的日常行为中剔除出去,可以说是根植在基因的喜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