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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敢当。”
北坡极尽客气朝宋北云拱手,满脸笑容。
这其实是极反常的,不论说这北坡是个功名身而宋北云是个白身还是说北坡是刺史之子而宋北云却只是个平头百姓,他都根本不需要与宋北云客套,反倒是宋北云见了他则需要行礼问好。
这常言道,反常那就是要有妖啊,宋北云笑着回礼,并对俏俏说道:“阿俏,你先回去休息一会儿,等晚些我带菜回去给你做饭。”
“好呢,你先忙活着。”俏俏懂事转身离开。
北坡看了一眼阿俏的背影,笑道:“宋才子这丫鬟可是美貌啊。”
“拙荆。”
北坡一听立刻拱手赔笑:“是我孟浪了,在此给宋才子陪个不是。”
这人么是很有意思的,有句话就是伸手不打笑脸人,虽然宋北云对这北坡没什么好感但也没什么恶感,毕竟人家也就是之前膨胀了一些,但以他的身份膨胀到那个程度属实是合情合理挑不出毛病,总不能因为不是很喜欢这人就把他身上全部优点都给抹杀掉。
至少这人比金家那公子讨人喜欢吧,虽然都是一脉相承的阴阳人,可到底读过书的阴阳人就是不一样。
“小弟久闻北坡先生大名,上次诗会一别一直想与先生畅谈一番,但无奈家兄逼迫的紧,这八月就将州试,小弟这几日才有空。加之瑞宝公主又与我有知遇之恩,这几日公主亲力亲为太过于操劳,我自是责无旁贷要在旁协助公主一番。”宋北云一边往前走一边说道:“如今北坡兄说是专程来寻我,那真是愧杀我也,倒不如小弟左东去一旁的酒肆中喝上两杯暖暖这春雨打湿的身子。”
这一番话说得北坡浑身舒坦,虽然没有明着舔臭脚,但字里行间都透着一股子仰慕的气息,这让北坡是受用的。
“那为兄就恭敬不如从命。”
两人在见面的第五分钟就已经开始兄弟相城,一路上显得极为熟悉热情,充分的把肮脏的成年人中的虚伪体现的淋漓尽致。北坡看着虚怀若谷、宋北云显得谦逊有礼,若是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两人是什么至交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