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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原本也不算奇怪,可问题是马冬龙的腿部还有一个伸腿,或者说踢腿的动作。
这个动作问题可就大了,马冬龙抬腿这一踢,不仅护住了自己的投篮区域,还让尤因不敢迎着膝盖冲上去封盖,结果就只能眼睁睁看着马冬龙在近乎无人封堵的环境下把球投出。
“唰!”
马冬龙这次出手大约离篮筐4米远,这属于纯纯的中距离投篮区域,也正是马冬龙最精准的投篮区域之一,结果没有太多悬念,篮球空心入网!
“犯规了!绝对犯规了!”
“可恶,他投篮时踢腿了!”
“见鬼,这个动作都不吹吗?”
“……”
现场的美国球员,还有一直郁闷着的美国观众,面对这个投篮时明显踢腿的动作,终于发出了足够大声的质疑!
这时连主裁判也有些犹豫了,因为这种侧身后仰时有明显踢腿的动作,确实有犯规的嫌疑啊!
“胡说八道,翻身后仰为了保持身体平衡,没有任何球员能将腿部蹦的特别直,往前踢一下腿属于自然反应,更别提他可是一个身高接近2.20cm的高中锋,这是一个正常的用来保证身体平衡的动作!”
“马冬龙的身高和臂展,任何翻身后仰时篮球距离地面的高度至少有3.45米,几乎没有人能正面封盖他,也就是说这个动作不是为了防止封盖,而是为了控制自身平衡不受伤,他的腿根本没有发力!”
这时吴杰和鲁达自然要上前为队友辩护,他们很清楚这次投篮是否判罚违规,将对马冬龙能否继续使用这个技术至关重要。
这是因为英美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是“判例法”,这种思维放在篮球场上也差不多,所以此时的判决不仅会适用于这一场比赛,很可能会作为一种先例而适用于以后国际赛场上的所有比赛。
再说的直白一点,这次判罚很可能会决定“金鸡独立”是否被列入违规动作。
这也是马冬龙一直不敢在国际大赛上用出“金鸡独立”的原因,因为他是中国人的身份啊!
如果真被判罚违例了,那就意味着这个投篮动作在这个位面上,从此将成为一个犯规技术了。
但是今天不一样,这个裁判,或者说奥组委明显在给美国人穿小鞋。
他们却正享受着棒子的主场哨待遇,所以这是最有机会让中国人创造的“金鸡独立”,从此变成合法投篮动作的场合。
“进球……有效!”
主裁判在判罚时确实很纠结,但作为一个因“联合果品公司”抢占土地而落魄的农场主之子,他对于美国人的仇恨属于刻骨铭心的那种。
今天上面也确实释放了给美国人穿小鞋的信息,所以他才直接给了中国队棒子哨待遇,恨不得化身中国队的第六人干掉美国佬!
再说吴杰和鲁达的话也确实有道理,人家一个2.20米的大中锋能创造出如此独树一帜的绝活,关键是能把这样一个高难度的投篮用出来,那于情于理也不该将其抹杀,否则有可能成为篮球发展的一大损失!
所以在略作犹豫之后,他果断判罚进球有效,心中还暗骂了一句:美国人吃屎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