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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同!同!”王普激动得语无伦次,举起酒杯与李牧共饮不足以抒发心中豪迈,竟抢过桌上的状元红,向李牧示意了一下,咕咚咚喝了半坛子。
“好诗!”王普高声大喊,他虽是纨绔出身,但是当了好几年的国子监教授,对诗文一道是非常向往的。但是无论他如何努力,做出来的诗文只能算是末等,根本上不了台面。今见李牧随口吟诵,便是千古绝唱,艳羡之情,溢于言表。仿若后世追星族一般,恨不得放声吼叫才痛快。
王鸥也差不多,她看着李牧,听着他的声音,亲眼见证了这首《将进酒》诞生,激动得扶着窗口的手都在发颤。她最开始想与李牧结交,就是因为他的诗文,一直说要探讨,却一直没得着机会。心中甚至怀疑过,传言不一定为真,李牧的文才,不一定像传说中那么厉害。
但是今日亲眼所见,李牧之才,远超传闻。若那日《把酒问月》算是当世巅峰,那么今日这首《将进酒》,便如神仙所作一般了。联想到这些日子发生的事情,更能让人体会到李牧的心境。他吟诵这首诗的时候,那份自信,那份孤高,那份怀才不遇,被迫辞官的悲愤,那份掩藏在内心深处,希望借酒浇愁的无奈,淋漓尽致,跃然纸上。
但是最让王鸥觉得钦佩的,是李牧那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不正是他这个人的真实写照吗?虽遇逆境,却志存高远,如此男儿,方可称为丈夫!
李牧吟诵完毕,摆了一个造型,眼睛四处乱瞄,心中惴惴。
不对啊,怎么出了王普这个二逼之外,没人叫好呢?难道这首诗不够应景么?还是李白大法失效了?也不应该啊,前后也没差几十年,审美应该一致啊?
突然,不知是谁起的头,叫好声此起彼伏,很快连成了一片。李牧这才把心放下来,原来不是不好,而是太好,把这些人都给吓住了,反应慢了一拍。
李牧把手里的酒杯扔掉,笑意盈盈看着孔颖达,问道:“孔祭酒,可再满饮一杯乎?”
孔颖达虽然心中不服不忿,但是对这首诗,他还是不能昧着良心说不好,他深吸了口气,道:“是一首好诗,老夫饮酒。”
李牧看向四周,洋洋得意道:“大家现在知道,什么是天才了吗?”
“但也不要太当回事。我早就说过,诗文终究只是小道而已,这样的诗,我能从现在作到明天早上,不值一提。不过以后我在这里还是不作诗了,我怕我参与进来,这天上人间,就再也没有第二个诗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