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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就是确定了诉讼制。
这诉讼制由三个部门组成的,法绅、诉讼院和官兵。
这其实就是大陆法系,而不是郭淡习惯的英美法系,因为郭淡觉得那个太繁琐了,也不够效率,他负担不起,而且如今这年代也不具备实行英美法系的基础。
而根据大陆法系,“法绅”是不具备干预立法的权力,他们只能一板一眼的根据律例来判决,也不具备律法的解释权。
而这项权力其实是在郭淡手里,只不过他没有说出来而已,但他就是这么做的。
他借恢复财政为由,制定了一系列的商业法,比如说,严格限制粮价,同时免去与农业有关的一切税收,包括渔业税收。
但同时加入个人所得税,只不过这个不按比例来收,统一一个标准,被雇者,每月缴纳一钱,等于每个人一年只需要就缴纳1.2两银子,但这税都是由雇主来承包,而雇主每年也只需要缴纳1.2两,个体户也是缴纳这么多。
非常的平等。
这当然是对商人有利的,商人赚那么多,才缴纳这么一点税,因为郭淡是要吸引商人前来投资,不可能按比例去征税,那商人就不来了。
这对于地主而言,当然也是有利的,但是地主们没有商人那么开心,因为他们以前多半都不交税的,还收租钱,如今佃农制被废,还得雇人来种地,同时还得帮他们交税。
从实际操作而言,他们是亏的,但是要知道,郭淡是可以去征他们的税,他们偷税、漏税是违法的。好处就在于,那些土地名正言顺是属于他们家的,以及郭淡不但不限制兼并,反而鼓励兼并。
有得就有失。
而没有个人所得税的雇佣契约,将视为违法行为,偷税、漏税就更加不用多说,一旦查明,不但要补税,要缴纳补税税额的二十倍罚金。
这就是要杜绝偷税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