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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选手合同签约制度严苛,而且俱乐部这边比较冷酷,一旦合同签上了那就签死了,你人是死是活也要留在这个俱乐部里,除非你愿意自己给自己垫付了违约金,或者是下家愿意帮你处理违约金,不然想要离开很难。
这个违约金一般都是选手正常身价的1.5倍及以上。
不想付违约金,又想要离队,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在合约期内退役,不再进行比赛,直到合同时间过了,再复出职业。
其实说难听点,有时候不单单是因为你这个人的实力强,可以补强队伍的阵容,单纯只是不希望你去其他队伍,在国内给自己增加比赛的难度。
你想离队,合同期内,想去其他俱乐部,不可能。
你就是再不想打,退役时间也给我退役满了,过了合同期再去找下家,而职业选手的合同一般都签约三年起底,像江洵这种临时合同签几个月是很少的。
三年不能比赛,谁来谁废,谁敢接一个三年没打比赛,不知道真实实力的选手?这身价必然是缩水的。
在国内想要职业选手和俱乐部和平分手几乎是很难实现的事情,要么就是下家给的钱多,多到超乎了这位职业选手本身的价值,或者是以选手换选手的形式进行交易,两个实力名气身价差不多的选手进行交换也是在接受之内的。
虽说选手私交好。
可这不代表俱乐部层面的利益交手,这些俱乐部会网开一面。
毕竟俱乐部是商人。
不是来搞慈善的,看起来其乐融融,一旦涉及到了商人本质的利益,这些俱乐部轻而易举就会和自家的选手翻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