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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炖了一个多小时,感觉差不多了,掀开锅盖,肉香扑鼻,尝了一口鸡汤,鲜美可口,果然是农家的笨鸡的口感。
看看时间也快五点了,夕阳西下,微风习习,正好是吃肉喝酒的好时候,于是将桌子也搬到树下,连汤带肉的盛了一大碗,再撒上些葱花和香菜,感觉更加有食欲。拿过白酒一瞧,就是本地一个小酒厂生产的散酒,小酌一口,味道还算不错,于是舒舒服服的坐好,一口酒一口菜的吃了起来。
这生活,太惬意了,给个县委书记都不换啊,他在心里这样道。摸出一根烟叼在嘴里,还没等点燃,忽然见大门外站着一个花白头发的老头,正眼巴巴的往这边看着。
老道七十岁上下的年纪,头发很长,在脑袋顶上盘了个发髻,干瘦干瘦的,留着一部花白的胡须,身上穿着一件深蓝色的道袍,洗得都有点发白了,不过还算干净。
啥意思?没听说道士化缘的呀,他在心里想道。正打算打个招呼,那老道却一步三晃的走了进来。他本想阻拦,可转念一想,算了吧,这么大岁数了,咋往外撵啊,进来就进来吧。
可让他没想道的是,老道竟然晃晃悠悠的走到餐桌前,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副碗筷,直接夹了一块鸡肉就吃了起来。陈曦都看傻眼了,心中暗道,这老道还真不客气,关键是还自带碗筷,属实头一次遇见。
然而,下面发生的事就更加匪夷所思了,老头吃了几口鸡肉,居然跟变戏法似的,从宽大的袍袖中取出一个精致的小酒杯,往桌子上一放,用眼神示意陈曦给倒酒。
陈曦本就生性随意,又是个嗜酒之人,一见有人陪着喝酒,当然是喜出望外,于是也不说话,直接就给满上一杯,老道也不客气,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两个人就这样推杯换盏的喝了起来,喝了能有六七两的样子,老道的脸色渐渐红润起来,清了清嗓子,忽然高声吟唱起来:
情哥哥爱我的脚儿瘦,
我爱情哥哥潇洒风流。
初相交就把奴家温存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