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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是偷盗牛羊之类的罪过,赏金弄不好也是附近的农场主给的。
林耀吃饱了撑得,才会为了20美金去荒野中寻找强盗,这点钱都不够他晚上喝酒。
拒绝之后,林耀下了战马,牵着马往小镇里走。
走了几十米,他听到有人在叫他。
“嗨,你看上去青涩极了,要不要跟我进去聊聊天,姐姐最喜欢你这样的。”
经过一家酒吧门口时,一名穿着红裙的姑娘对他笑着。
林耀没有任何反应,这种站在酒吧门口拉客的夜莺,是城镇中最低档次的廉价鸡,只有落魄牛仔才会来光顾,谁也不知道她们身上有多少种病。
“小气鬼!”
看到林耀不理睬自己,夜莺不屑的撇了撇嘴,很快又对其他人笑了起来。
“嘿,朋友,你的马真漂亮!”
两名刚从酒吧出来,腰间带着武器的牛仔,一脸迷恋的挡住了去路。
林耀向他们的腰间看了看,两把斯科菲尔德左轮手枪,民用版,一看二人的武器和装扮就知道这是两个混的不如意的牛仔,保不准身为牛仔的他们连马都没有。
“它值多少钱,是纯种马吗?”
二人围在林耀身边,像极了刚进大观园的刘姥姥。
“拿开你们的脏手,它比你们的命值钱!”
林耀顺手一抽,从枪袋中抽出了左轮:“你们不会想试试的!”
“别紧张,我们就是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