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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着吃着,叶国欢开口了:“阿耀,你和刀仔怎么想到,有1500万不赚,赚三十万?”
众人吃饭的动作一顿,就连阿良都忍不住看过来。
林耀吃了口羊肉,不以为意的说道:“肚子小,吃不了那么多。”
“怕死吧?”
叶国欢仰着头,目光中满是轻蔑。
“算是吧。”
林耀笑着应承下来,根本不接叶国欢的话。
叶国欢是个狂人,他只服有本事的,现在他初出茅庐,豺狼才能压住他。
换成十年后,大富豪跟他说话都得商量着来,驴脾气犯了谁也不好使。
因为清楚他是什么人,林耀不想多费口舌。
在他看来,叶国欢这种只会逞凶斗狠的人,是不适应这个逐渐完善的社会的。
而他依仗的从不是武力,武力只是保驾护航的工具,想发财你得动脑。
“三十万也不少了,你问问港岛市民,有几个有三十万存款的?”鸡心在旁边说了一句,随后又看向刀仔,询问道:“刀仔,三十万如果到手了,你有什么打算?”
“我会留下二十万,剩下十万让人带回老家给我老爸。”
“我是老来子,生我的时候我爸都三十七了,这些年也没跟我享过什么福,我作为子女的,有义务让他过上好日子。”
刀仔此话一出,引起了其他人的共鸣。
尤其是江氏兄弟,他们来港岛已经七八年了,一次家也没回过,闻声后哽咽道:“我们兄弟两个,都快忘记老家的样子了,记忆里最深的就是家里的那条黄狗,它看到我们就摇尾巴,扭着身子的摇,也不知道还在不在。”
看着失态的二人,众人有些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