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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生帮只有几百人,动枪的时候绝对不多,就算给他们几把枪,今天的局面恐怕也凶多吉少。”
林耀承认手枪比功夫好用,尤其是十米开外的时候。
但是福生帮这群人,给他们枪他们就行了?
不行就是不行,除非福生帮有刀仔这样的职业枪手,不然匆忙之下遇到五名职业刀客,普通人有枪在手也不好做什么。
不信可以算算时间。
从他们下车到听到楼上有异象。
再到林耀和刀仔冲上三楼,前后也就耽搁了三四分钟,等他们冲上三楼的时候,这里就已经被血洗了。
这代表案发时间,过程绝不超过200秒,甚至只有150秒。
从这个时间就能看出来,杀人的刀客是专业级的,五步之内你就是有枪,恐怕也没有这些人的刀快。
“走吧,回旺角。”
林耀将手枪丢给刀仔,最后又看了眼朗青的无头尸身,微不可查的摇了摇头。
当初朗青要是听他的,两大公司合力进攻凤舞帮,现在的旺角就该是另一个局面了。
可惜他拒绝了,说什么一切法相皆是虚妄,所求不过过眼云烟,跟他整一大堆有的没的。
这下好了,脑袋整没了,你这不是开玩笑呢嘛。
也不想想自己的身份,你是什么人,寺庙里的和尚呀?
不是,你是黑涩会,砍人才是你的职业。
放下屠刀想立地成佛,你成的了佛吗?
当时林耀就觉得朗青有些走火入魔,再这么玩下去,早晚会把自己玩死。
今日一看,果然不出他所料。
脑袋都没保住。